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出台11项贯彻意见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016-08-03 08:19:50 柯竞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8月3日讯(记者 柯竞)市政府办近日发出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就树立法治理念、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做好年度立法工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11项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通知指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每年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每个年度必须选择1至2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参与决策实施情况评估。要落实责任追究,对存在乱决策、违法决策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做好年度立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重点之一。通知提出,要继续做好《闽菜文化保护条例》《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福州市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年内提交审议或颁布实施。提高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建立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在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比重,科学量化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