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控烟一年仅开49张罚单 市民呼吁加大力度

2016-08-02 08:27:56 袁丽群 陈燕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检查人员处罚在省立医院楼道里抽烟的人,围观者也纷纷谴责抽烟的人

  检查人员处罚在省立医院楼道里抽烟的人,围观者也纷纷谴责抽烟的人

在省立医院,父亲当着儿子的面抽烟

  在省立医院,父亲当着儿子的面抽烟

东南网8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 陈燕燕/文 毛朝青黄孔瑜/图)昨日,被称为福州史上最严的《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满一年。榕城禁烟效果如何?海都记者昨兵分几路,再次回访福州医院、火车站等吸烟高发区,发现医院的烟民较少,但火车站、餐馆等仍为“重灾区”,且无人劝阻。禁烟一年,榕城只开出了49张罚单,且全部是卫生主管部门所开,交通、市场等主管部门全年零罚单。

昨日,海都独家联合福州市卫计委、福州市卫生监督所,一同到福建省立医院执法,结果,仅开一张罚单就耗时一个多小时。

记者跟随执法:开一张罚单耗时一小时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记者和执法人员刚到3号楼,就闻到刺鼻的烟味,走到三层,有3个男子聚在角落吸烟,看到执法人员,其中两人快步走开,剩下的那名被执法人员围住,墙角的5个罐子里有不少烟头。

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告诉他“在医院里吸烟,罚款20元”,这名男子爽快地掏出20元,但开票据时,该男子称“没带身份证”,“不记得身份证号”。正在僵持时,该男子的朋友过来,称不知道医院不能吸烟,而三楼的过道里有5个易拉罐,被大伙当“烟灰缸”,是有意误导。记者指出,过道里张贴着“本大楼全面禁烟”的告示,还写明了4个吸烟区。围观市民也指责在医院吸烟的行为不当,男子无话可说,但仍不愿说出身份证号。无奈,执法人员立案处理,现场给这名男子做笔录,请他尽快带上身份证,到卫生监督所协助调查。

紧接着,执法人员又给医院开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及时清理跟吸烟相关的物品,限三日内整改到位,否则将罚款2000元。11时35分,这名男子打来电话,称已托家人翻拍了身份证,愿缴纳20元罚款。

十多个主管部门尚未开出禁烟罚单

“罚单难开!”福州市卫生计生监管部门负责人说,根据条例,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机构有控烟的监督执法权,近4个月,他们已开出49张罚单,其中39个烟民在医院吸烟,分别被罚款20元;10家医疗机构因摆放烟具、未及时建立控烟管理制度等原因,已被立案查处,被罚款2000元。

他坦言,卫生监督所只有20多个执法人员,还肩负其他职责,很难抽出时间经常到各家医院巡查。有时,一些烟民拒交罚款,执法人员只得耐心与他理论,挨骂是常有的事。而给医院、门诊等开罚单就更难了,根据行政处罚法,给医疗机构开罚单,需经立案、取证、讨论、发告知书、陈述申辩等一系列繁杂的程序,至少要花一两个月。

“暂时还是以劝阻为主,若巡查中,个别场所屡次违反规定,我们将开出罚单。”福州市市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餐饮等场所比较特殊,消费者是花钱“买服务”,他们无法对消费者不加劝阻就直接开罚,而劝阻后,消费者及时改正的情况也比较多,所以一直未开出罚单。

该负责人表示,将效法卫生部门,对拒不整改的商家及个人开出罚单。

根据条例:(一)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教育机构的监督执法;(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室内等候场所的监督执法;(四)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文化、艺术、娱乐场所的监督执法;(五)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监督执法;(六)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旅游景点等相关场所的监督执法;(七)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商场(店)、超市等零售业场所以及餐饮场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场所的监督执法;(八)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专业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等相关场所的监督执法;(九)公安机关负责对旅馆、宾馆、酒店、洗浴场所等特种行业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执法;(十)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执法;(十一)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相关场所的监督执法。

但目前只有卫生主管部门开出了控烟罚单,其他主管部门都是零罚单。

市民、律师呼吁加大控烟力度

闽君律师事务所卓律师表示,执法权授予医院,有法条可参照,但这一做法有风险。当下,制定执法标准等实施细则更为迫切。“处罚跨度大,从20元至500元,没有实施细则,要处罚很难。”

市民也呼吁,各主管部门应加大力度控烟,创造一个清洁的公共场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