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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别怕麻烦免得事后麻烦 律师:将合同订详细

2016-07-29 17:29:47 陈曦 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合同签得细 麻烦自然少

如何规避房屋租赁纠纷?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孝泉给出两点建议。

一、在房屋租赁前,租赁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期限、租金、租金交付方式、房屋及配套设备日常损坏由哪方承担维修义务、违约金、赔偿金、是否允许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等项目进行详细约定,这样有明确的书面合同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二、针对在日常生活中,租赁双方往往使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陈孝泉建议租赁双方可以在格式条款之外另行补充自己需要的条款,如房东方面可以在合同中对房屋安全使用进行告知,以示尽到安全告知义务;可以对租房用途进行说明,避免房客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双方可在合同中列明房屋的设施清单,退房时该清单可作为凭证;租客方面,可以要求查看房屋产权证,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确保房东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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