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托儿所5岁女孩满身伤”追踪 虐童阿姨被判刑

2016-07-28 08:41:20 朱敏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黄哲娇陈秀云)女童小肖从托儿所回来后,父亲发现她全身有多处伤痕。孩子说,是被托儿所的阿姨陈某某打的。2月4日,福州仓山警方依法对涉嫌虐待罪的陈某某予以刑事拘留(详见海都报2月3日A13版、5日A12版、6日A05版)。近日,仓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2013年初,老肖将女儿小肖寄在冠浦路麦顶学园(民办幼儿园)全托管。2015年6月,因麦顶学园停办全托管业务,麦顶学园负责孩童接送的工作人员陈某某从麦顶学园辞职。随后,陈某以仓山区晨希托管所工作人员的名义,劝说肖某将女儿小肖转到其负责的全托管机构,实际上是陈某某私自经营的家庭寄养。今年2月初,老肖发现女儿多处受伤,后送医治疗。陈某某称,孩子的伤是自残和摔倒所致,孩子则坚称是被陈某某打伤的。

后经审查认定,2015年6月12日至2016年1月31日间,儿童小肖、小高、小吴稍有不听从要求,陈某某即加以辱骂、训斥,甚至殴打,对小肖的虐待行为尤为恶劣。

经司法鉴定,小肖属轻微伤。在庭审过程中,陈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