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区委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高度重视,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全面增强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保证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 1.关于“区政府制定出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补贴政策”问题 区委区政府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整立改,全面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4月30日已正式行文对《规范各征迁指挥部工作补贴的暂行实施方案》进行废止,相关镇街、各征迁指挥部、各征收工程处等单位违规领取的“贤内助”津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类文件,对梳理出违反规定的文件进行废止。 2.关于“违规购买、超配公务用车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全面梳理2013年4月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查处的43辆违规车使用情况。经核查,2013年已整改到位39辆(报废1辆、公开拍卖2辆、退回原企业15辆、企业封存8辆、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至仓国汽车服务公司13辆)。尚未整改4辆公车即为巡视组指出的东部指挥部违规购买车辆,现已全部清退回企业,待公车改革时拍卖并将资金退回国库。同时,已将原以协议转让收购至仓国服务公司的13辆车收回并封存,待公车改革后统一拍卖处置。今后我区将加大公车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退回企业以及封存车辆不被违规占用。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一是已责成相关领导干部作出书面说明,重新规范填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全区处级及科级干部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2016年1月,组织全区科级干部认真填报个人事项。2016年2月,我区配合市委组织部,对38名处级干部填报情况进行逐个夯实,确保规范填报。三是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进一步堵塞漏洞。将55名(10%)部分区直部门及镇街党政正职等重要岗位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根据抽查核实结果,对领导干部填报的有关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和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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