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区县新闻 > 正文

省住建厅督促闽侯县 抓好十八重溪管理整改

2016-07-26 08:15:09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闽侯十八重溪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溪流清澈,景色怡人,但景区里存在大量不文明现象,有游客肆意烧烤、下河捕鱼、乱扔垃圾。市民在批评游客素质低的同时,也质疑景区管委会监管不力。(详见海都报7月4日A14版)

省住建厅近日实地调研后,召开了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整改协商专题会议,督促闽侯县政府尽快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立即开展景区环境卫生清理,加大巡查力度,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

年底前理顺体制建立统一管理机构

省住建厅要求,闽侯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海峡都市报曝光的问题,尽快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分工,结合全省“两违”综合整治,对景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当务之急是要增加景区一线管理人员,立即开展景区环境卫生清理,加大巡查力度,禁止游客下溪游泳,杜绝溪中毒鱼、炸鱼、电鱼,禁止景区内商铺售卖游泳用具、渔具,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闽侯县政府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规定,力争在2016年底前理顺现有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时,要加强景区管理队伍建设,充实管理人员,确保景区有1名以上风景园林专业技术人才。

尽快建设一批游览配套设施

关于景区配套建设问题,省住建厅要求,要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2011年国务院批复的《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加快景区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并结合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研究制定景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明确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对外交通和内部游路等方面的具体项目、投资规模、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倒计时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要尽快实施一批景区厕所、风雨廊(亭)、停车场及景区标识标牌等游览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景区基础设施水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