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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纪委保障灾后重建 救灾款物分配拨付使用须账目清楚

2016-07-26 08:01:50 李效翔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7月26日讯(记者 李效翔)市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对确保贯彻落实上级救灾工作部署和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防止在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职责,做好表率,主动靠前指挥,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救灾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市纪委明确要求,重点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配发放和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救灾款物的分配、拨付、使用,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专户存储、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不得伪造、变造、私设救灾款物会计账簿,不得隐瞒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配信息,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和有关单位徇私发放救灾款物,不得截留、挪用、克扣、贪污、私分,不得虚报灾情或者骗取、冒领救灾款物,确保救灾款物发放使用公平、公正、公开。

市纪委还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员干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投身服务保障灾后重建工作中,确保救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对救灾工作中发生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救灾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保障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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