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7月26日讯(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林文婷)未取得驾照驾驶机动车,担心被公安机关查处,湖北小伙小李“灵机一动”购买了一本伪造驾驶证使用。近日,福清法院判决小李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5年11月,小李在福清市宏路街道一巷子里看到“办理假证”的广告,便通过广告里的电话联系到伪造证件人员,花100元购买了一本伪造机动车驾驶证。 2016年2月3日、3月3日,小李两次违反交通规则,被民警查处。民警发现他有使用伪造证件的嫌疑,遂将他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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