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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金秋助学”活动启动 受灾职工子女列入

2016-07-22 07:30:34 李白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7月22日讯(记者 李白蕾)福州工会2016年度“圆梦·金秋助学”活动昨日启动。助学对象除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大学生子女、建档困难农民工在福州城区中小学就读的子女,增加此次“尼伯特”台风中受灾严重的职工在学子女。力争实现至少1000名贫困学子受助,其中农民工子女受助面不低于25%。

受灾职工助学标准

根据实际制定

本次活动助学对象具体包括四类:(一)当年考入本科、大专院校(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民办院校,简称本、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二)往年考入上述学(院)校目前仍在校就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三)建档困难职工高中阶段在学子女;(四)此次“尼伯特”台风中受灾严重的职工在学子女。

对在台风中受灾职工的子女助学,救助条件和标准由相关县(市)区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符合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条件的建档,不符合条件的建立临时救助档案。市总工会还动员各级劳模捐款,爱心款专门用于受灾职工在学子女助学,目前已收到多位劳模捐款。

大学新生助学标准

不低于3000元

对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资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已在本专科院校就读的,资助标准不低于1500元;新考入高中及仍在高中就读的,资助标准不低于1000元;农民工的小学及初中阶段就读子女,资助标准不低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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