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银行卡和身份证未离身 3.6万元治病钱被异地转走

2016-07-20 08:33:02 李志波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7月20日讯(记者 李志波) 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自己身上,但是卡里的钱却突然被陌生人在外地转走了。昨日,市民吴先生通过福州晚报官方微信反映,他的一张银行卡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陌生人在江西省转走了36200元。

“我的这张卡没有开通短信提醒,钱被转走两天后我才知道。”吴先生告诉记者,7月8日,因为他父亲治病需要用钱,他拿这张还剩36300元的银行卡准备支付时,发现卡里的钱仅剩100元。“我立即去银行查账,发现钱是在7月6日被人在江西转走的。”吴先生说,转入账户的户名叫苏×。

为什么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自己身上,密码也没有泄露过,卡里的钱竟会被人在外地转走?“这钱是我爸治病的救命钱。”吴先生说,他的父亲得了肝硬化,需要用大笔的钱,“在这种节骨眼上,3万多元对我们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昨日记者将此事采访了当事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7月13日接到客户吴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立即核查,并调阅当日异地取款的监控录像,目前仍在查询过程中。“此事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处理。”银行工作人员说,他们将提供银行所能收集的相关资料,全力协助警方破案。

银行提醒用户,务必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资料,最好开通短信交易提醒业务。收到可疑短信提示信息时,可到银行网点求助,不要轻信可疑电话,更不能随意提供卡号和密码,以免上当受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