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7月20日讯(记者 孙漫)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情况监测,今年10月1日前,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规模以上房建工程施工工地,应至少配备安装1台PM10、PM2.5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明年7月1日前逐步扩展至五城区范围。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分为2016年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安装阶段和2017年全面安装阶段。“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或施工周期大于6个月的房建工程按规定都需要安装,不含市政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这位负责人说,在线监测设备顶端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设备安装位置与基坑或房建主体结构水平距离不大于10米,且应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数据将接入全市统一的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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