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7月13日讯(记者 张旭)昨日,省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为遭受“尼伯特”台风的灾区捐赠款物,帮助灾区渡过难关。接受捐赠时间暂定一个月(7月12日至8月12日),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接受捐赠时间。 具体捐款方式如下: 一是银行汇款: 账户名1: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143727; 账户名2: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307052501732; 账户名3: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账号:427358386366; 账户名4: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7345210183100000476。 二是邮局汇款: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省红十字会”,邮编为350003。 三是短信捐款:编辑短信“2”发送至“1069999359”,即表示捐款2元,可重复捐赠。 四是现场捐款: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省红十字会”,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5:00~18:00。 据了解,捐赠热线电话为0591—87763356,传真为0591—87763373,捐款到账查询电话为0591—87763155。 省红十字会负责人提醒:采用以上方式捐款,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尼伯特’台风”和通信联系方式。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鉴于人力与成本因素,省红十字会将为有票据需求、联系方式明晰、捐款人民币100元以上的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100元以下捐赠按月统一开具捐赠票据)。 |
相关阅读:
- [ 07-12]莆田:省、市总工会慰问抗击“尼伯特”台风一线职工和受灾群众
- [ 07-12]台风过后,莫让谣言成为“次生灾害”
- [ 07-12]福建顺昌供电公司开展台风后特巡 保夏季用电稳定
- [ 07-12]莆田城厢区加强巡查确保台风后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 [ 07-12]台风“尼伯特”途经江苏消散 “暴力梅”反扑发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