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7月12日讯(记者 刘珺 通讯员 鼓公宣)家住鼓楼区古田支路某新村的陈某发现常用停车位又被占,砸车泄愤。水部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通过小区监控很快找到陈某,经调解陈某赔偿了5000元修理费。 昨日下午,吴某向水部派出所报警称,自家载货用的小货车车窗被砸破,车体还被划伤。据了解,吴某住在古田支路某新村内,前晚他到家比较晚,原先常停放的车位被其他车辆占了,于是就将小货车停在临近一处空车位后离开,不想昨日中午取车时发现车子被破坏。 民警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发现昨日1时许,一名男子故意破坏小货车。这个人吴某认识,是小区住户陈某。民警找到陈某,面对监控视频,陈某承认砸车行为。陈某称,该车位平时都是他停车,吴某却常常占用这个车位,造成他停车不便,已三番五次进行交涉。当天陈某回家发现车位又被占,一时生气砸车泄愤。 吴某称,小区车位是公共车位,不属于私人,只是平时邻里间知道各家车辆停放位置,为顾及关系才不去占用。当时是他常用停车位被占,才停在旁边,他并没有做错。 双方对车位归属问题各执一词,越吵越凶。 由于陈某确有砸车行为,民警要求陈某对损坏车辆予以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陈某赔偿5000元修理费。双方车位纠纷问题,警方将继续进行调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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