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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给欠费业主施压张贴律师函 涉个人信息引纠纷

2016-07-08 08:13:57 徐强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7月8日讯 (首席记者 徐强) 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为此发出律师函,却将含有个人信息的复印件张贴在小区公告栏里,引起较大争议。昨日,施先生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了发生在五凤兰庭二期的这样一件事。对此,律师表示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妥,涉嫌侵犯业主个人隐私。

居民:

公告栏里张贴律师函

施先生说,昨天上午他出门时发现,许多人围在公告栏前议论着什么。他凑上前一看,发现那是一张律师函,上面有部分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姓名及其对应的房号。“这样做有些不妥吧,毕竟涉及个人隐私,有问题不是应该双方协商解决吗?”施先生说。

昨日下午,记者在五凤兰庭二期公告栏上看到,律师函上公布了15名欠费业主的名单。律师函中说,上述业主长期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却无故拖欠物业费,要求于10日内履行交费义务,否则将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方式。通过律师函上的名单,记者找到了17号楼的一名欠费业主。“我已经听说‘上榜’了,也收到了律师函,但我目前不打算补交物业费。”该业主表示,任何人都不会无缘无故拒交物业费,对于物业公司张贴律师函的做法她感到不满,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据介绍,2014年11月底,该业主家中遭窃损失数万元,想调取监控破案发现监控完全瘫痪,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她也因此再没交过物业费。而在一些业主看来,收到律师函如同惹官司上身,本就是比较晦气的事,如今还公开张贴在小区门口,加剧了彼此之间的矛盾。

物业公司:

已给业主充足时间解决

记者随后来到了管理五凤兰庭一期、二期的驰翔物业公司。负责人官主任说,公司接手小区管理近3年,有一部分业主长期无理由拒交物业费,有的是因为与前任物业公司的矛盾而拒交,有的则是因为一些奇葩理由而拒交。“有的业主说家里漏水了,不给处理就不交物业费,但这和物业有什么关系呢?有的业主不交停车费,车辆受损后却要求物业赔偿,否则拒交物业费。”官主任说,针对部分拖欠物业费达数千元的业主,公司此次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上个月25日就已送达到欠费业主手中。“我们已经给足了时间让欠费业主解决此事,但只有少部分人收到律师函后同意补交物业费,多数人仍然拒接电话不理不睬。”官主任认为,将律师函张贴在小区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很多小区都是这么做的。

律师:

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对于此事,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的任林鹏律师认为,律师函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信件,送达的对象应该是个人,而不能在公共场合张贴,更何况里面还涉及一些个人信息。“业主欠费,物业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寄出律师函,这没有任何问题。但将律师函在公共场合公开,则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任律师建议,物业公司应尽早撤下公告栏上的律师函,因为这样的做法虽然能给欠费业主一些舆论压力,但也涉及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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