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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喝酒让朋友开车发生事故 两人都要承担责任

2016-07-06 10:10:18 陈曦 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车子交给朋友代驾出事故为何也要负责

对于上述两个案件,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吴丹律师认为,第一个案例中,代驾人不计报酬的代驾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义务帮工的性质,主要是对其是否存在重大过失有争议。《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义务代驾人在代驾时未确保安全行驶,负事故同等责任,因此被认定为在代驾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应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不能因为是亲友关系,喝酒后就毫无顾忌让人代驾,若发生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可能要负连带法律责任。

第二个案例中,双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不得随意反悔。但本案中除了已经根据调解协议履行的部分,还出现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例外情况,即显失公平的情形。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反悔或已经履行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依法应予受理。

律师提醒,在达成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谨慎考虑,尽量做到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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