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7月5日讯(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傅冬凌) 昨日,记者从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福清昌龙超市老板陈某、卢某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500多万元,被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2010年开始,陈某、卢某夫妇在福清经营昌龙连锁超市。由于超市扩张太快,资金短缺,两名犯罪嫌疑人以高利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用于超市经营。自2011年至2015年3月左右,陈某、卢某夫妇经过口头宣传,以所经营福清昌龙超市、宏裕贸易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许诺支付1.2%至5.5%的月利息,先后向50多名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7576.8万元。后因无力偿还债务到广东躲债,现已被警方抓获。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醒,陈某和卢某非法吸收的巨额公众存款,均来源于民间借贷。目前民间借贷市场活跃,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民众应理智面对民间借贷,切不可为了高额利润冲昏头脑,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
相关阅读:
- [ 07-01]银行吸储难改冲时点 员工跳槽需带2000万存款
- [ 06-24]15万存款买岛内两房月供9千多 怎么活?
- [ 06-24]莆田:银行卡绑定他人手机号码 3000元存款不翼而飞
- [ 06-05]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 第660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