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市级前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 共保留123项调整21项

2016-07-05 07:38:33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7月5日讯(记者 朱毓松)日前,市政府对市级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共保留123项、调整21项,并已在“中国福州”网站公布。

调整市级前置审批事项21项,包括典当行变更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不再保留产业政策证明的前置审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固定处所),不再保留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的前置审批。

对实行前置审批清单管理的,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强调,除目录中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前置审批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前置审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