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红庆生鲜市场生意差 商户退租遭管理方拒绝
2016-07-01 10:25: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7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肖春道)“市场没人气,菜贩一天少的卖十几元的菜,多的也就一百多元,肉贩一天只卖出去十几斤。”昨日,福州台江区的红庆生鲜市场多位商户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他们向市场管理方提出退租,却遭拒,管理方不仅要没收3000元押金,连他们预交的全年3万元左右的租金都不退还。 记者看到协议上商户(乙方)退租的约定: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无条件同意没收已交付给甲方的所有押金。 红庆生鲜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鲍先生表示,“商户可以将摊位转让,但不允许退租,如果要退租,不仅押金不能退还,全年的租金也不能退。”鲍先生说,如果商家想退租,建议走法律途径。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周元强律师表示,商户与红庆生鲜市场签订的协议,对于违约的赔偿约定是“损失赔偿”。商户违约,市场管理方可以不退押金,并拿出证据证明由于商户违约,给市场造成什么损失,主张赔偿,而不能不退还商户未租赁期间提前预交的租金。 |
相关阅读:
- [ 06-14]房客租到渗水房想退租遭拒 朋友帮忙搬东西被打
- [ 05-04]北上广不惧退租潮 高档写字楼劝退P2P公司
- [ 04-05]去年粮价下跌丰产不增收 部分种粮大户退租土地
- [ 08-25]房客退租顺手牵羊盗手机 民警驱车250多公里抓回
- [ 07-19]山上垃圾池发现烧伤男尸 死者生前突退租收走行李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