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不适应福州气候欲转学?记者证实确有此事
2016-06-29 08:11:5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晚报6月29日讯(记者 林欢欢)福州天气似乎在循环播放劲爆“热”曲。昨日在朋友圈和微博上,一条福州大学的转学情况公示引起热议。一名在福州大学就读的外省大学生,因为不适应福州的气候环境,向校方提交转学申请。网友们纷纷感慨:是不是被最近的高温吓跑了?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这则转学公告于6月27日发布在福州大学教务处的网页上。公示对象一栏写着:刘某某,性别为男性,云南生源,于2014年9月被福州大学数学类专业录取。该生因不适应福建当地气候环境,经常失眠、焦虑、注意力难以集中,现申请转学至云南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5年级就读。目前,该校教务处对这名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现将该生转学信息予以公示。记者通过校方联系了这名同学,但他未接受采访。 不少网友质疑,“不适应福建当地气候环境”能否成为转学理由。据了解,福建省教育厅对高校学生10种不能转学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的学生应提供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 学生有下列10种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跨学科门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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