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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公交站旁女子被恶狗咬伤 "狗主人"拒赔偿

2016-06-28 08:45:33 陈锟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毛朝青)前日清晨,福州市民谭女士外出晨练,走到五四路福建省体育中心公交站附近时,一条大狗突然冲出,在她的小腿上狠狠咬了一口。谭女士的家属找到“狗主人”——省地矿宿舍的一名保安,但该保安否认养狗,拒绝赔偿。

昨日,记者见到了谭女士,她的小腿上留有一排齿印。说起被咬的经过,谭女士心有余悸。

谭女士说,前天清晨5点多,她出门锻炼,带着自家的狗。走到省体公交站附近,一条杂色的大狗突然冲出,在她的小腿上狠狠咬了一口。“当时一阵钻心的疼痛,小腿险些被扯下一块肉。”

到医院包扎后,谭女士与家人找到“狗主人”——省地矿宿舍的一名保安。谭女士说,这名保安在小区里租了一个杂物间,咬她的狗平时在杂物间休息。但这名保安否认养狗,拒绝赔偿,说“那是条野狗”。

昨日下午,记者在省体育中心公交站附近,没能找到那条伤人的大狗。不过,多位居民都指认,“狗主人”是省地矿宿舍的保安,因为狗平时都在保安租的杂物间休息。小区居民说,平时大狗都没被拴,随意在小区附近走动,“有时还会冲到行人身边,非常危险”。

不过,该保安在接受采访时再次否认养狗,“不是我养的,是野狗”。

昨日,不少市民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将这条恶狗处理掉。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福州流浪犬收容队,工作人员表示,将派人到现场,对流浪狗作收容处理。

市民陈女士说,福州城区恶狗伤人事件频发,流浪狗只占一部分,很多都是有主人的,“狗患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不少狗主人没公德,疏于看管,不给狗拴狗链,应该严惩”。

市民陈先生认为,要管住狗,关键是管住人。希望立法部门能尽快出台新法规,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规则,加大对失职狗主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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