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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警方打击“买分卖分” 两男子买卖驾驶分被拘留

2016-06-23 08:41:20 李琼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6月23日讯(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 台交综) 男子林某一年内为7辆车处理了40多分的交通违法。20日,他到台江交警大队窗口处理违法时暴露了,因为他连闽A095G9车主的姓名、性别都答不出,涉嫌卖分,当场被交警抓获。目前,因“买分卖分”,林某和中间人廖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查询发现,2015年7月至今,林某已处理过7辆车共40多分交通违法。调查中,林某供认,他和廖某约定,他以每分100元的价格为闽A095G9小车处理违法。而廖某则是以每分200元的价格,为闽A095G9小车车主处理交通违法,赚取每分100元的好处费。林某交代,他的驾驶证记分周期是每年1月,去年7月至年底,他先后为他人有偿处理了20多分交通违法,随后通过考试,重新取得驾驶证;今年他又为他人有偿处理了10多分违法。

目前,两名违法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民警也正在对闽A095G9小车车主进行调查。

据介绍,警方重点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目前,交警部门已采取多种举措,成立工作组,甄别、打击此类违法行为。首先是系统自动报警,一本驾驶证为3辆车或者3辆以上车辆处理交通违法时,违法处理系统会自动报警提醒交警。其次,处理交通违法必须本人持驾驶证到场并且刷二代身份证。第三,目前高清探头已经在路面普及,大多数违法者会被拍到,这为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甄别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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