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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内擅动紧急按钮阻挡车门开关 最高罚5000元

2016-06-20 15:46:14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这些行为也会危害到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强行上下车、非法拦截列车或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

·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通风亭(井)或者其他有警示或禁止标志的区域;

·攀爬、翻越或者推挤栏杆、护网、闸机、安全门、屏蔽门等设备、设施;

·在车站、列车车厢、通风亭(井)等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点燃明火;

·未经运营单位同意,擅自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广告等音像制品;

法律责任要看清:

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运营单位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一)破坏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的,报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由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破坏运营秩序的,报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报告公安机关,由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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