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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骑手撞到停驶小车 小车因随意下客担全责

2016-06-15 07:53:21 李琼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6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小车在道路旁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千万要注意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昨日,交警部门向媒体公布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一小车车主在北三环路鳝溪公交车站附近下客时没注意,导致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刹车不及撞了上去,电动车骑手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为,事故是小车车主临时停车、随意下客所致,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月5日,李某驾驶车牌号为闽AJ911K的小车沿三环辅道西侧机动车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北三环路鳝溪公交车站附近时,向右转弯,停靠非机动车道让车上乘员下车时,遇到骑着电动车沿三环辅道非机动车道北往南方向行驶的王某勇。电动车前部与小车右后轮翼子板处发生碰撞,王某勇受伤,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昨日,交警部门公布了这起交通事故的调查结论:李某驾车经过事故路段临时停车时,妨碍了王某勇驾驶电动车正常通行。李某的行为在事故发生中起直接作用,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李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随意上下客,严重违反了机动车停放的有关规定,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仅占用了有限的路面资源,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机动车违停主要有五种情况:一是在划分了机非道的道路上,长时间或临时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在没有划分机非道的道路上,长时间或临时停放在路边。二是在主、次干道均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反标志标线指示违法停放。三是长时间占用人行道停放,影响行人通行并导致人车混行。四是在设置了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上,不进入临时停车泊位停靠。五是出租车等营运车辆违反通行和临时停靠规定,不进入专用停靠站点,随意停车待客或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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