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香江枫景小区缺公共健身器材 老年人活动没去处
2016-06-14 10:40:2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晚报6月14日讯(记者陈若凡)“我们入住已近10年,但小区内一直没有设置公共健身器材,老年人活动都没地方去。”前日,家住仓山区香江枫景小区的林依伯向福州晚报反映此事,希望小区能增设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健身器材。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香江枫景小区,见到小区里绿树成荫,环境宜人,但除了一个篮球场,没有其他健身场所和器材。 据小区老人会吴主任介绍,香江枫景建设于2006年,小区共有1638户,老年人口或超过千人。“但是小区建设时没有配套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导致我们只能常年‘蜗居’在家。”吴主任说,几位老人会成员这些年来多次向小区物业处提议增设健身器材,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对此,小区物业处的林经理解释说,物业处收取的物业费仅够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维护小区各项公共设施,没有能力增设健身器材。“如果居民有这方面的诉求,我们可以协助他们向社区提出申请。”林经理说。 金山街道香江社区王书记表示,区里每年都有申请安装健身器材的机会,她日前接到居民反映时,已错过了今年的申请时间,只能等到明年统一报送,而且不一定能获批。 那么,小区申请健身器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昨日,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仓山区文体局的相关负责人郑女士。她告诉记者,福州市每年都有一笔专项经费用于健身器材的安装建设,申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春节过后。区文体局会根据市一级要求,发文件到辖区各镇街,由相关部门统一上报欲增设健身器材的地点。文体部门的工作人员查看后,会到具备安装条件的小区统一安排。 “首先,健身器材的选址要征得小区业主和管理者的同意,公示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才可以上报。其次,安装地点也有讲究,比如健身器材预埋深度要达到一米,如果深度不达标,也没办法建设。此外,每年的安装数量也是有限制的。”郑女士表示,小区健身器材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属于各镇街,区文体局只负责审核和建设工作,前期征求意见和选址,以及后期场地维护均由各街镇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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