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福州福光路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征收分两个签约期

2016-06-13 11:05:03 张秀冰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6月13日讯(记者 张秀冰)记者昨日获悉,因福光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晋安区决定启动该片区规划红线范围房屋征收工作,补偿方案已在晋安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福光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福兴投资区内,南起福马路,终点接入修建中机场二期化工连接线辅路交叉口。此次房屋征收分两个签约期,第一签约期为6月5日至30日,第二签约期为7月1日至10日。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私房住宅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8386元/㎡ 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沿主干道私房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29866元/㎡ 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办公类非住宅参照住宅用房补偿计价方式进行补偿。

产权调换房地点及对接价格为:现房,远东丽景,对接均价8309元/m2;期房,横屿组团鹤林片区安置房一期,对接均价10972元/m2,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一期,对接均价10565元/m2。

凡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且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给予货币补偿奖励:住宅839元/m2,办公类非住宅839元/m2,主干道营业性店面2987元/m2。

凡在签约期限内搬迁完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根据被征收房屋搬迁时间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于第一签约期(6月30日)前搬迁的,住宅1677元/m2、办公类非住宅1677元/m2、主干道营业性店面2987元/m2;于第二签约期(7月10日)前搬迁的,住宅839元/m2、办公类非住宅839元/m2、主干道营业性店面1494元/m2。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