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童装强制性标准实施 买童装看“颜值”还需分ABC

2016-06-02 08:41:06 郑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郑靓)长带飘飘的公主裙,时尚靓丽的防晒衣……这些穿上后让孩子“潮流范”十足的新衣,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昨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童装标准”的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童装安全要求全面升级。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福州一些热销的童装,并不符合新国标。

调查一 幼儿防晒衫,头颈部系绳带

新标:7岁以下童装不能有

炎夏来临,儿童防晒衫大量上市。记者走访台江童装城发现,不少幼儿防晒衫头颈部上都有绳带,“这是不符合新国标的。”省纤维检验局检验二部部长陈加亮说。

陈加亮说,原有的童装标准多是推荐性标准,而新国标是强制性的。如,标准对儿童服装头颈部、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且无自由端的;7岁及以上童装头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

调查二 公主裙配金属项链

新标:抗拉强力需检定

六一节前后,公主裙是商家最热推的单品,而不少裙子上都配着装饰项链,有金属的,也有珠串的。

“如果项链不牢,被小朋友扯断了,误食了小配件,是非常危险的。”陈加亮说,新国标第一次将附件,即配饰项链、纽扣等列入强制性要求,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为防止小附件被婴儿吸入鼻孔或放入口中,对婴幼儿纺织产品,标准明确提出不宜使用尺寸小于3mm的附件。

调查三 外贸童装,多无中文标签

新标:必须标明安全类别

记者走访中亭街8090商场童装区多家门店发现,多数外贸原单童装都无中文标签,都是日文或英文说明,不少市民看不懂。

而新国标要求在产品标识方面,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31701A类、GB31701B类或GB31701C类。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未来除了所有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外,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标识。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产品伤害监测和舆情监测显示,近年来涉及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伤害事故频发,江西上饶、广东东莞、河南太康等地,均发生过幼童在玩滑滑梯时,被帽带勒死的悲剧。

“新国标的出台,就是为了减少童装问题对孩子的伤害。”陈加亮说。记者了解到,市民若在市面上买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童装,可拨12315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