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停地库轮胎被扎 律师:物业承担部分责任
2016-05-24 07:59:0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23日,仓山状元府小区业主陈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报料称,自己的爱车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同一天内两个轮胎先后被人用针扎破,“上周六我去找物业协商事情,星期天早上就发现车胎被人扎了,中午报警后,发现另一个车胎也被扎瘪了”。 23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公园西路状元府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陈先生的小车左侧两个轮子都瘪了。“左前轮被扎7针,针孔都很清楚。”陈先生告诉记者,车位是租用的,每个月都有缴纳管理费。 随后,记者来到负责小区的万安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陈先生车胎被扎一事,他们之前并不知情。记者询问小区是否有监控,他表示探头已瘫痪,无法查看监控录像,物业正在着手修理。 “小区物业费一年1000多元,陈先生已欠4000多元,我们没有必要为他服务。”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陈先生几年前发现房屋外墙脱落,且严重渗水,于是找到物业要求修复,但物业没有理会,陈先生因此自掏腰包花了大几千元进行处理。 对此,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是约两个月前入驻小区的,交接时前任物业经理并没有将这个情况告知他们,他们只知道陈先生拖欠物业费已久。他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已经过了维保期,外墙修复需要业主启动维修基金,但这需要业主签字同意,目前正在征求业主意见。至于陈先生之前所垫付的修复费用,物业无法退还。 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锋认为,陈先生虽拖欠物业费,但有正常缴纳车辆管理费,那么车辆在保管场地内受到损害,物业在未尽到保管义务的情况下应当酌情承担部分责任。至于陈先生与物业关于外墙脱落修复的纠纷,孙文锋认为双方应当本着互相体谅的原则调解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 警方目前已介入调查业主车胎被扎一事。对于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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