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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数小时手机流掉2.7万 协商半年多1万违约金

2016-05-20 09:46:32 李锦清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李锦清)刚出国数小时,手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显示因使用网络流量产生近3万元的费用。消费者与运营商协商6个月,事情未获解决方案,运营商称“天价”流量欠费单在此期间又产生了1万多元的违约金。昨日,余先生向福州晚报反映了上述情况,认为手机运营商收费不合理,未尽风险告知义务,导致用户产生“天价”费用。

余先生介绍,去年10月27日,他在福州一家运营商处办理了国际长途业务,次日他便乘飞机从北京直飞阿尔及利亚。到达当地6小时后,他发现手机只能接听,无法拨出电话。他给手机号充值500元。这时候,手机收到运营商发送的一条短信,显示余先生的手机因使用流量产生了2.7万元左右的费用。

余先生介绍,天价费用的产生,运营商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出发时,我的手机里只有100元左右的话费。”余先生认为,当流量的使用费超出手机内的话费额度时,运营商应发送短信提醒用户,或者停机,避免用户产生更大的损失,但对方并没有尽到应有的风险告知义务,直到他无法拨出电话再次充值时,才得知天价欠费单产生了。

余先生说,当年11月回国后,他就联系运营商,得知在出国期间使用了270M的国际漫游网络流量,每M按102元计算,因此产生“天价”费用。余先生认为近3万元的流量欠费单不合理,就同运营商协商寻求解决此事。就在事情还在协商处理阶段,运营商却在不断计算这笔天价流量费用产生的违约金。昨日,余先生介绍,2.7万元左右的流量欠费,已经产生了1万多元的违约金。

昨日记者拨打运营商客服号码。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曾提出在客户交拖欠费用后,由公司赠送1000元话费,但余先生没有接受这一方案。目前,该公司已经将情况汇报上一级部门。就此事的处理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会进一步了解再向记者反馈。

余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将此事反映到省消委会、福建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希望能够推动此事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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