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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场毁别人10亩林为自己修路种草 公安已立案

2016-05-12 16:30:14 林安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养牛场毁别人10亩林为自己修路种草 公安已立案

  有的林地毁林后用来种草。

福州新闻网5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文/摄)近日,福清市城头镇村民向福州晚报反映,城头镇五龙村、岩兜村与南岭镇交界处名为“岭头顶”的山上,有10多亩林地被在此办养牛场的福清市默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毁坏,用来种草和修路等。昨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上述公司未经审批私自毁林,已达到立案标准,他们已立案调查。

10亩林地被毁 村民感到心痛

前天13时许,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沿着盘山公路驱车来到城头镇与南岭镇交界的“岭头顶”。据村民介绍,福清市默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个养牛场,成立于2006年,养了300多头牛。

城头镇五龙村第四生产队队长陈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12月,他们生产队把岭头顶的30亩林地承包给福清市默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板张某养牛,承包期30年,租金2万元,但养牛场不能改变原状砍伐林木用来修路等。

“去年10月左右,村民上山发现已经生长了几十年的木麻黄、相思树等都被砍倒,被砍树木所在林地被种上喂牛的草或者修路。”陈先生告诉记者,村民看到后感到十分痛心,于是向城头镇政府等部门反映。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事后向城头镇政府和福清相关部门了解,得知上述公司在2015年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拿了一个“2015年县级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准备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整理开发土地规模约230亩,申请财政专项补助180多万元,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三方面的工程。

“占用我们林地用来建蓄水池和道路等,该公司老板张某没有和我们村民沟通就擅自动工,而且修路砍掉树木后还把树木运离现场,更可恶的是还把路两边的树木剥皮让其自然死亡,这让我们很气愤。”陈先生表示,村民发现这些问题后,便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目前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

岩兜村负责看护该村林场的村民老陈告诉记者,他们村被毁的林地有10多亩,上述公司老板张某也没有和他们村的村民沟通。城头镇凤屿村的村主任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村与五龙村、岩兜村交界的约3亩林地也被该养牛场毁坏,事前都未被告知。

记者在养牛场找到现场负责人陈某,他表示老板不在,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些林地的承包合同。记者问他砍伐树木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等问题,他表示:“我刚到养牛场上班,具体情况不知情。”陈某看了记者的工作证件后,便打电话去了。

城头镇叫停未果 森林公安已立案

前天15时许,记者来到城头镇政府。该镇分管土地的何副镇长告诉记者,福清市默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做的是一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过福清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批复。

“我们镇政府接到村民举报之后,也几次到山上去调解,并口头告诉该公司老板张某,要求暂停土地平整等有争议的工作,等协调解决清楚之后再进行,但对方不听劝。”何副镇长表示,该公司平整的部分土地,由于多方面原因存在所有权争议,还需要进一步协调处理。

城头镇分管林业的陈副镇长告诉记者,上述公司老板未与村民做充分的沟通,在林地上砍伐树木也未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备审批,他们已把涉及毁林的案件上报到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昨日上午,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陈局长向记者介绍,接到村民举报后,民警立即到现场调查。经司法鉴定,福清市默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砍代林木,岭头顶岩兜村和五龙村被毁林地面积总计9.8亩,被毁林地立木蓄积量为8.9立方米,直接经济价值4120元。“被毁林木的蓄积量已达到立案标准,目前,森林分局已立案调查,他们将依法严惩毁林者。”陈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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