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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空调外机位被圈进邻居家 两户引发肢体冲突

2016-05-12 16:32:16 陈若凡 陈鸿星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共用空调外机位被圈进邻居家 两户引发肢体冲突

  外机被邻居拆掉,郭女士新买的空调无法使用。

福州新闻网5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若凡 陈鸿星 文/摄)仓山区新榕金城湾小区18号、19号楼部分业主将共用空调外机位圈进自家,引发邻里矛盾。事后小区物业处曾召集开发商、设计方和双方业主共同协调此事,但并无成效。上周末,业主矛盾升级,还引发肢体冲突。记者昨日来到现场了解情况,陪同受害者到金山派出所做笔录。

多方协调不成矛盾引发肢体冲突

新榕金城湾小区18号01单元、02单元和19号楼02单元、03单元存在共用空调外机位的情况,但部分业主擅自将其圈进自家,导致邻居空调无处安放。

上月,物业处曾召集双方业主开了一次协调会,邀请开发商、设计方和福州晚报记者参与。在协调会上,设计方拿出小区的设计图,明确了空调机位分属于两户业主。但部分业主认为开发商没有提供令他们满意的解决方案,协调会不欢而散。

郭女士家住19号楼02单元,上周她将空调外机装入共用空调机位。上周日,她和丈夫罗先生来到新家准备打扫房间,发现自家空调外机已被03单元业主用花岗石围进了他家。“我用工具试着敲打花岗石,想看我们的空调外机还在不在。”郭女士说,03单元业主发现后,不仅拿石头丢他们,还砸他们家的门,导致门锁受损。

郭女士称,她和丈夫开门准备与对方理论,对方夫妻同时冲上来,一个人用指甲狠命抓她丈夫的脸部和手臂,另一个人对着她丈夫的胸口和腹部拳打脚踢,导致他后脑勺撞到墙上。看到她丈夫昏倒在地,对方才罢手。郭女士当即报警,并把丈夫送去医院。

伤者仍在住院记者陪家属做笔录

昨日上午,记者在福建省立金山医院住院部见到病床上的罗先生,他的颈部和手臂有明显抓痕。“今天头痛情况比前两天有所好转,但是右腹部还是很疼。”罗先生说。主治医生魏主任告诉记者,罗先生送医时,身上有多处外伤,曾出现短暂性晕厥。经初步检查,罗先生被诊断为脑震荡,伴有多处软组织挫伤。“是否有其他问题,还要等B超结果出来。”魏主任表示,脑震荡可能带来记忆力衰退等后遗症。

记者随后陪同郭女士到金山派出所补做笔录,并试图与03单元业主郑女士取得联系。对方听说是记者后称“打错了”,匆匆挂了电话。目前,金山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伯恩物业金城湾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熊经理称,他们已将收集到的小区违建和侵占情况上报给金山街道城管中队。9日下午,物业处联合城管队员到现场查看。“我们上门时,发现02单元的空调外机已被对方取下,放在地上。”熊经理说,城管已责令03单元业主在空调机位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停止该区域的施工,物业处也将配合协调解决此事。

设计存在缺陷导致邻里矛盾频发

小区物业处曾表示,空调外机位设计存在瑕疵。像这样导致邻里出现矛盾的情况,在我市现有小区里并不少见。

台江区阳光凡尔赛宫02单元的空调外机位置于一楼的厨房和二楼的书房外。日前,02单元的10多户业主装修时发现,01单元业主也将空调外机放在这个地方。02单元业主认为,该空调外机位位于他们家这一侧,若要同时与楼上、楼下住户共用,那么邻居家空调出现损坏或需要清洗、维护时,需要从他们家内部经过,很不合理。据了解,03单元、05单元的空调外机位同样存在争议,业主因此发生争吵和冲突,甚至出现部分业主将邻居电线剪断的情况。

律师:邻里矛盾应协商解决出手伤人或成刑事案件

共用空调外机位被占用该如何解决?福建智君律师事务所的孟祥主任律师表示,占用共用空调外机位属于《物权法》中涉及的相邻权纠纷,建议双方业主协商解决此事。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上法院起诉。此外他表示,小区物业处应该在业主装修过程中起到指导协调作用。

“共用空调外机位被侵占属于民事案件,一方出手伤人就上升为治安案件了。”孟律师称,受害者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报警,并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属于轻伤,就构成刑事案件。即便不构成刑事案件,伤人者也需承担民事赔偿,并接受治安处罚。

孟律师还提醒市民,买房时一定要注意合同具体内容,以及设计图上公共区域的位置,避免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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