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广场舞大妈为挂包 大树无辜遭“钉刑”
2016-05-11 08:27: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相关阅读:
- [ 05-11]广场舞大赛热力启动 南京大妈“争艳”海选
- [ 05-09]【东南网TV】东南网莆田第三届广场舞大赛圆满举行
- [ 05-09]东南网莆田第三届广场舞大赛圆满举行【决赛全程视频】
- [ 05-09]莆田第三届广场舞总决赛举办 共16支队伍参赛
- [ 05-06]献礼母亲节 东南网莆田第三届广场舞总决赛与您相约周日晚
- [ 05-05]榕城大妈“舞动榕城” 22支广场舞队伍参加角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