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仓山交警大队夜查酒驾 10人达到醉驾标准被刑拘

2016-05-08 08:47:29 陈敏灵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仓交综)5日和6日晚,市交警支队组织仓山交警大队在辖区查处涉酒驾驶、滥用远光灯、乱停车、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16名司机因涉酒驾驶被查处,其中10人达到醉驾标准被刑事拘留。此外,一出租车司机因载5人(超过核定人数20%)被记12分,直接扣证并罚款200元。

5日晚,仓山交警大队在鳌峰大桥、尤溪洲大桥仓山一侧桥头等地设卡拦查酒驾,当晚共查处6起醉酒驾驶和5起酒后驾驶行为。被查处的司机汤某华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达到271.54mg/100ml,严重超过醉酒驾驶标准(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目前,汤某华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6日晚,仓山交警在南二环首山路口设卡,4名司机醉驾、1名司机酒驾被查处。

当晚9时50分许,闽AT8129出租车在路口被民警拦下接受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正常,但后座乘客弯腰低头的举动引起民警注意,于是要求司机靠边停车,全体人员下车检查。经查,该车核定载客4人,却载了1男4女共5名大学生,司机李某海因驾驶出租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因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民警扣留了其驾驶证,并通知其要去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此外,仓山交警还查处了七街十二府和江南水都小区周边的乱停车行为,两夜共在程厝路、通江路、燎原路抄告250辆违停车辆,这些司机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