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百余万元买房楼下变公厕 称开发商涉嫌欺诈
2016-05-05 08:32: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销售人员:莫名变洗手间了 据郭女士介绍,在买房时销售人员曾告诉她,7号楼一楼建设的是文体活动中心。在发现架空层被建成厕所和垃圾转运站后,郭女士于4月30日打电话咨询销售人员小晴(现已离职),但小晴却对7号楼架空层建厕所一事完全不知。以下为通话录音。 郭女士:“你卖给我房子的时候知不知道架空层被改造成厕所?” 小晴:“我不懂啊。” 郭女士:“那开发商负责人有没有告诉你底下(架空层)是干什么的?” 小晴;“这个没有说,我们当时只看到底下是架空层,后面便莫名变成洗手间了。” 郭女士:“那就是开发商的负责人也没有告诉你是厕所,是吗?” 小晴:“也可以这么说吧。我也没想到架空层会变成厕所。” 开发商:将交由业委会与物业解决 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表示,7号楼的架空层,确实建设的是厕所和垃圾中转站。 “我们在给销售人员培训的时候,都说明了架空层的情况,市民询问的话,要如实说明。”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存在销售人员隐瞒事实的情况,公司方面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与业主协商解决的办法。 “楼盘在规划设计时就是这样,现在公司也将继续按照规划施工。”该工作人员表示,等工程完成验收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是否启用。 不过,对于该工作人员的说法,郭女士和众多7号楼的业主并不认同,“交房后,业主委员会成立还要一段时间,就算业委会成立,如果决定启用厕所和垃圾站,我们的家怎么办?” 律师:涉嫌欺诈但举证难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刻意隐瞒事实,而这事实又影响到市民选房、买房,那么开发商有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购房者可以先去工商部门投诉,协商解决,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让法院来判决。”卓律师表示,走法律途径时,购房者需要举证开发商有隐瞒事实的行为,这比较困难。“消费者买房的时候,最好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便于纠纷时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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