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派出所将可办出入境证明 9个工作日可拿证件

2016-04-30 11:57: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榕警)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处获悉,福清市公安局试点派出所办理出入境手续。从今年5月3日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附发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附发旅游签注等3种出入境证照,可在福清24个试点派出所办理,试点成功后将在福州市各公安派出所推广。

据悉,福清市公安局系全省首批将出入境业务延伸到基层派出所的试点单位。上述3种以外的出入境业务,由于还需提供身份证外的其他材料,市民仍须到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派出所即可完成照片采集、业务受理、缴费、领证(或邮寄证件)等全流程。

福清警方介绍,不管在哪个单位办理出入境业务,受理步骤、收费标准等都是相同的。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证件收费标准执行普通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签注20元/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签注20元/次。派出所为市民提供免费出入境制证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市民也可通过福建出入境服务大厅中的“e检测”平台,自助上传出入境制证相片。从受理日开始算,新办证件9个工作日就能拿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