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将新建改造4条道路 已获市发改委批复
2016-04-28 07:54:0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4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昨日记者获悉,东部办公区金浦路及金浦支路一、金浦支路二、A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以及朝阳南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市发改委批复。 金浦路西起前横南路,东至鼓山大桥辅路;金浦支路一北起南江滨西大道,南至金浦路;金浦支路二北起规划路,南至金浦路;A路北起江边洲路,南至金浦路。 该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其中金浦路全长1355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40米,并新建道路顺接南社一路;金浦支路一道路长320米;金浦支路二道路长141米;A路道路长144米。 仓山朝阳南路改造工程北起大坪路,南至三高路,全长645米,规划宽度40米,设置桥梁跨越龙津河,建设工期11个月。 |
相关阅读:
- [ 04-27]省道安办来岚 考评今年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 [ 04-27]平潭澳前台湾小镇周边3条市政道路 附属工程启动施工
- [ 04-27]在建道路窨井内惊现死者 福州警方寻找死者家属
- [ 04-27]国台办:两岸关系再到方向和道路选择的重要关口
- [ 04-27]漳州各地多条道路施工 五一假期出行请您先看好|宁德警方提醒易堵和危险路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