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新举措 买房办证开证明合并办理
2016-04-26 07:29:3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4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市房屋登记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5月1日起,市民办产权证(含一手房和二手房)和开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可实现一步到位。 据介绍,此前市民买房办证,如符合当前购房契税优惠的家庭首套房、二套房政策,需先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申请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再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证。5月1日起,凡在市房屋登记中心本部及其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申请一手房、二手房办证的,实行开证明与办证合并办理。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办证相关手续由以往的申请开证明、领取证明、申请办证、领取权证4次往返、排4次队,简化为申请开证明和办证、领取权证2次往返、排2次队,将极大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此外,合并办理职责整合后,原有办理查询证明的人员将调配至办证窗口,增开窗口,提高受理速度,减少办事群众等候时间。同时缩短办事时限,避免重复提供材料,节约资源。 但以下两种情况还需注意:1.根据当前政策,首套房、二套房以家庭(含购房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主体认定,申请办理手续时,请同时带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持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 2.由于各区房管局房屋交易税收征收模式不同于市本级,区办证仍按以往模式进行,即在各区房管局办证的群众需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的,请申请人携带家庭成员身份材料和购房材料先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楼)开具查询证明,再到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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