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将建立海域海岛收储制度 五类海域将被收储

2016-04-20 09:33:40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福州市将建立海域海岛收储制度,五类海域将被收储。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下列海域可纳入收储: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依法收回的;海域使用期满依法收回的;闲置海域依法收回的;非法占用、转让海域依法收回的;未开发利用的。收储机构根据批准方案收储的海域,经本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凭登记凭证可向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融资。我市还将进一步简化海域海岛使用审批和换证程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