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温海龙 通讯员 榕纪宣)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市纪委出台《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细化方案》,对五一、端午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作出部署。 此次督查从4月下旬起至端午节期间,分五一期间和端午期间两个阶段进行,分别安排8天时间。督查采取“点穴式”督查方式,市里组织18个督查小组,分别深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不力和今年第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薄弱的县(市)区、2014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薄弱的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集中督查,县(市)区延伸督查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的下属单位,市直单位延伸督查下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延伸督查二、三级企业。 集中督查的重点内容为违规使用公车、公款购买礼品、滥发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同时对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市委《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市“两办”关于“文明回乡、清廉过节”倡议书的落实情况和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此外,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还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依靠“大数据”排查违规公款消费、公款购买礼品、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问题线索。对于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的问题,市纪委将督促相关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对于集中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将实行快查快结,并选取部分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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