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西二环4棵大树被“剃光头” 园林部门已介入调查

2016-03-29 08:12:34 綦芬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西二环4棵大树被“剃光头” 园林部门已介入调查

  西二环中路这几棵行道树被剃光。

福州新闻网3月29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綦芬/文 记者 陈建国/摄)昨天,读者来电反映,在西二环中路与杨桥路口“好世界”门前,有4棵榕树被人偷偷修剪。

昨日10时,记者赶到现场,只见“好世界KTV”与“星城国际”之间的人行道上,4棵大榕树被剃了光头,留下光秃秃的粗壮树干。

这4棵树分植在“好世界KTV”入口通道的两侧。现在,从“光头”榕树上方,被遮挡的“好世界KTV”及旁边店家的店招都显露出来。

记者走访了附近几个商家,都称不知道是谁剪的。昨天上午,市园林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也赶到现场调查。

经查,这4棵胸径分别为30厘米~50厘米的小叶榕遭到“剃头式”修剪,这些树的树龄有一二十年。经核实,该修剪行为非养护单位所为,属于未经审批擅自违规修剪。

据介绍,前日23时许有可疑人员和车辆到场对这些树进行修剪,周边居民以为是园林部门在例行修剪。执法人员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调取周边治安探头,并着手调查询问有关可疑商家。目前,市园林执法支队已启动立案程序,案件一经查明,将对涉案人员或商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及索赔。

依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可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的50%罚款,同时应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