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暂未发现问题疫苗流入 不良反应发生率下降28%
2016-03-25 08:27:0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3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林晗)山东问题疫苗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市疾控中心组织人员对福州市二级疫苗的采购、流通、冷链管理、接种服务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福州市所有的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暂未发现山东问题疫苗流入,市民可放心接种疫苗。 据介绍,福州市二类疫苗招标后,全市各接种单位每月向所在地的县级疾控中心上报需求计划(包括品名、数量、品规等),县级疾控中心汇总后,将本辖区的二类疫苗需求计划上报福州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每月根据全市需求量和本级的库存量,制订第二类疫苗申购计划,统一向中标的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疫苗批发企业采购,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冷链要求将疫苗配送至福州市疾控中心,再按照市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预防接种单位的模式逐级冷链供应。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市、县级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单位在疫苗运输中实施冷链运转,做好疫苗的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冷链温度监测记录并归档保存,保证疫苗质量,确保有效接种和安全接种。在购进第二类疫苗时,除索取疫苗运输的设备、运输时间、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相关资料外,还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有效的资质文件、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均保存至超过该批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福州市所有的预防接种单位,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为辖区群众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全市所有预防接种专业技术人员均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疾控中心对所有接种的疫苗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近期的监测结果显示,年初以来不良反应发生率比去年同期下降28%。 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疫苗采购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工作,配合食药监部门做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实施。 |
相关阅读:
- [ 03-25]福建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暂未发现问题疫苗
- [ 03-24]三部委回应非法经营疫苗案六大焦点问题|福建4措施加强安全管控
- [ 03-24]三部委联合回应非法经营疫苗案六大焦点问题
- [ 03-24]世卫专家:别因“问题疫苗”拒绝接种
- [ 03-24]莆田城厢公安依法处罚一网上传播疫苗谣言网民
- [ 03-24]公安部: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疫苗大部分都已使用
- [ 03-24]卫计委:不排除疾控机构从非法途径购买疫苗可能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