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二手房营改增引关注 榕楼市无赶“末班车”现象

2016-03-22 10:34:29 江海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22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江海)今年两会上透露5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将改成增值税后,在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房地产市场上都引起关注。记者昨日获悉,福州二手房市场上,的确有很多交易者产生了较多疑问和担忧,也有部分交易者加快了交易进度。但总体来看,类似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后传闻二手房转让按增值额的20%缴交个人所得税而引发的集中交易“末班车”行情暂未出现。业内人士表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既定政策,市民不必过于担心。

二手房营改增引发疑问和担心

“现在确实大家都在问营改增的问题,尤其是交易双方面谈时都会说到它。因为目前没有具体消息,多数人只是猜测,所以忧虑情绪是主要的。另外还有不少尚未挂牌交易的业主,最近常常到门店或者打电话来咨询营改增可能产生的影响。”昨日,福州多家二手房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二手房营改增的确引起了不少交易者的疑问和担心。

目前的福州二手房市场上,普通住房产权证满两年,免征营业税,不足两年,全额征收营业税。业内人士分析预测,实施营改增之后,原业主的增值税缴纳方式可能有以下两种选择:

一是据实征收,能提供买房的税费、贷款利息、经纪人中介费等凭证,进行足额抵扣,按增值税的税率差额征税。目前,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业营改增的税率有可能是11%;第二种是核定征收,房东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对销售额全额征税。目前其他完成营改增的行业全额征税的税率为3%。而在目前来看,营业税改增值税,最大的未知数是“是否按照增值额来纳税”。早期入市的业主房产价值升幅可观,以一套五一广场附近的二手房源为例,一套前几天成交的75平方米户型的成交价是193万元,而业主当时购买时每平方米仅5000多元,增值额高达150多万元,如果按照增值额来纳11%增值税,税收会高达16.5万元。

目前福州二手房市场上,交易中业主实收模式占主导,大约80%的交易都是业主实收,20%是各付各税。即使是各付各税,业主在房价中也已算进税费,只是两者税费分摊模式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二手房买卖的税费支出一般都由买家承担,因此,税费增加的成本都转嫁给买家,对促进交易明显起到抑制作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