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公园主体工程有望7月竣工 将成闽侯文化新地标
2016-03-22 08:34:2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3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刘君琳)为纪念原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爱国爱乡精神,闽侯县决定在其出生地祥谦镇凤港村建设林森公园。记者昨日获悉,该公园主体工程有望7月竣工。 据了解,林森公园计划投资约1亿元,规划建设为一个面积100亩的开放式公园。公园主要建筑包括林森纪念馆、七里商会、闽台文化交流中心、闽侯名人馆等。 据悉,公园建成后,将成为闽侯县的景观新名片和文化新地标,对追忆先贤、教育后人,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有着深远意义。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林森公园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米的林森纪念馆和七里商会,已完成约7000平方米的施工任务,预计主体工程4月底封顶,7月底外墙装修完成。 |
相关阅读:
- [ 03-12]闽侯年内实施54个为民办实事项目 建设林森公园
- [ 02-27]闽侯祥谦镇开建林森公园
- [ 07-29]闽侯"林森故里"牌坊揭牌 林森公园筹建已批准
- [ 08-31]福州闽侯林森公园(广场)已完成总体规划设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