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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双腿残疾女商人 高调炫富卷走11亿判无期

2016-03-18 08:29:42 陈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日记中忏悔“虚荣、贪婪”

有债权人在张丽琼家中找到了她的日记本,在日记本中,她多次称自己“虚荣、贪婪”。讽刺的是,在日记中,她还多次忏悔。

记者在债权人出示的“日记”中看到,张丽琼写道:“多么虚无渺茫的事,而我也将其描绘得神乎其神。请原谅我虚荣、贪婪的一面。”她在日记中承认:“因表面现象,很多人认为我有实力,愿意借钱给我,而我开始编造各种谎言,吸纳不同渠道的钱,以高额利润诱惑他人投资我。”“我的虚荣一面,不计后果地买名车,戴名表,出入五星级酒店,花钱如水。”

不少债权人都称,从日记本中才得知,原来这一切都是张丽琼编造的谎言。2014年2月10日,为逃避债务藏匿到山东省济南市的张丽琼被当地警方抓获,两天后,张丽琼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诈骗非法集资 被判无期徒刑

近日,张丽琼集资案二审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0月至2013年8月,张丽琼通过经营玛丽莎公司及炫富等手段营造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编造虚假投资项目,向37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共计11.44500256亿元,将集资款用于偿还债务、买车购房、奢侈消费等,致使案发前尚有2.6140694324亿元集资款无法返还。此外,她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至案发仍有人民币88.885713万元未归还,其行为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犯罪数额巨大。

福建省高院依法作出判决:张丽琼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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