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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税收政策调整将开始 榕部分商品纳税额增11.9%

2016-03-17 09:12:26 江海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江海)今年2月开始,有关海淘税收政策调整的消息频出,很多福州海淘企业担忧之余,也开始准备应对。昨日记者从部分企业获悉,他们已经接到关于新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通知,4月8日起开始实施。

昨日,记者联系了京东、苏宁等企业负责海淘业务的部门。他们表示,已经从广州接到通知,当地的海淘通关网络将在4月8日切换,有可能税费调整也同时进行。根据这些企业获得的消息,本次海淘新政的关键内容主要包括:进口跨境电商不再适用行邮税,改为征收关税 增值税/消费税。设定单笔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限值以内的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如果超过限值,则对超过部分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而增值税/消费税部分,不管有没有超过限值,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征税方案变动后,部分海淘商品的税率将明显增加。据悉,以福州消费者最青睐的海淘产品——母婴产品为例,其纳税额将增加11.9%。

昨日,福州多家海淘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们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目前福州自贸片区的相关政策还没有调整。不过,一般来说这种变动都是全国性的,所以他们也在进行相应的准备。目前企业的调研表明,大型海淘企业可以通过以更大包装进行促销、改进物流等方式消化掉一部分成本,但中小海淘企业的成本肯定会增加,所以届时部分商品的价格将同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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