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5月大女婴睡梦中被烧伤半边脸 手指被烧粘一起

2016-03-16 09:26:06 陈锟 朱敏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女婴被烧伤,家人陷入巨大的痛苦

东南网3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朱敏敏/文 毛朝青/图)

关注理由 13日中午,仅5个月大的女婴小美睡在家中床上,突然被子着火,脸部、身上、手指被严重烧伤。目前,小美在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救治,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烧伤面积近10%。

连日来,海都报报道了几起幼儿被烫伤的消息。记者采访一位有多年经验的幼儿园园长,支招如何防孩子烫烧伤。

手指被烧粘在一起 手术时要剪开

病床上的小美,右脸白净清秀,左脸大半部则被纱布覆盖。左侧手指、手臂等也裹上了厚厚的纱布。“13日入院后,她一度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妈妈林女士说,女儿烧伤面积约10%,左侧脸部、手指烧伤较严重。

“宝宝乖,妈妈陪着宝贝,勇敢不哭。”眼瞅着宝贝突然哭闹了起来,林女士握着女儿的右手,不停说话,增强孩子的安全感。而孩子似乎也很懂事,停止了哭闹。

林女士说,最让人揪心的是,做手掌手术的时候,因为手指被烧伤粘在一起,医生需要把每根手指剪开。“孩子哭得揪心,我们父母更揪心,看着这么小的孩子就受这样的痛苦,我宁愿自己能替她受苦。”

妈妈离开不到5分钟 孩子的棉被冒烟了

说起孩子被烧伤的情景,林女士心有余悸。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丈夫任教的福州工业学校的职工宿舍。3月13日,距离女儿出生不过5个月14天,中午1时许,丈夫在厨房做饭,她给孩子喂奶并哄入睡后,就将孩子抱在卧室的床上休息。

丈夫喊吃饭,林女士转身去了隔壁厨房。不过5分钟,她隐隐听到女儿哭声,夫妇俩赶紧放下筷子,跑回卧室,一下子惊呆了。被子冒烟了,掀开时,发现了明火,5个月大的女儿身上的衣服被烧破。

两人赶紧抱起孩子,剪开衣服,拧开水龙头,对着孩子直冲降温。之后,同事开车送医。林女士说,到协和医院时,女儿脸上已开始脱皮,随即被送入重症病房抢救。

林女士认为,女儿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排插,当时上面插着台灯、充电宝等,他们猜测,女儿被烧伤与其中的线路短路,引燃被子等有关。

“目前的治疗费还是够的,但接下来还有孩子4个手指和脸部都需要动手术,预计费用要十来万元。”林女士说,她希望自己能渡过难关,但也担心后期无法承担治疗费用。如果您愿意伸出援手,请拨打本报热线95060,让我们一起帮助5个月大的女婴小美渡过难关。

□相关链接

防幼儿烫烧伤注意这些生活细节

幼儿自主处理能力较差,家长能采取什么措施,预防幼儿被烫伤?昨日,福州一有多年照顾孩子经验的幼儿园陈姓园长支了几招。

陈园长说,防止小孩烫伤和烧伤。一、要看管好孩子,不让孩子用手触及热奶、火炉、热水瓶、热饭菜锅等。二、暖水瓶、热水壶、电烙铁等一切易致烫、烧伤的物品,不要放在孩子能抓到的地方。三、烟头不能随便丢。四、给孩子洗澡时,最好养成先放凉水后放热水的习惯。洗澡水太热,也会造成烫伤。五、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要让幼儿玩鞭炮、烟火。六、不要买薄棉纱或化纤织品等最易着火的衣料给孩子做衣服。七、液化气电磁炉不用时,应立即关闭,不要让孩子在旁边玩耍。

□记者手记

最大的急救就是防患于未然

东南网3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陈燕燕)作为医疗口的记者,跑医疗跑久了,有些“职业病”。前日,采访霞浦男童烫伤事件时,习惯性地问医生:“烫伤后,父母该怎么急救?”烧伤科医生却回答:最大的急救就是防患于未然,不要让孩子受伤。

是的,每次意外发生,看着年幼孩子的身体受到摧残,爸妈因没钱救治备受煎熬,我们也很揪心。钱能筹到,孩子的命保住了,但肢体的残缺、面容的摧毁、精神的伤害,会影响孩子终身。前不久,莆田一家长因天冷开电吹风给孩子取暖,结果引燃棉被,将1周岁孩子深度烧伤;一周前,霞浦1岁男童陈兴锦也是在妈妈不在场时,拉翻了桌上的热水瓶,头面部严重烫伤;去年3月,妈妈一个转身,德化1岁男童跌坐开水桶……单单海都报报道过的儿童意外受伤,就不胜枚举。

作为孩子的妈妈,我们也深知孩子受伤后,为人父母的痛苦和愧疚。这些报道,希望能给更多家长提醒,看护孩子时,千万不能大意,要收起任何危险的物件,也不要将年幼的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另外,还要多学些科学知识。

真的希望,这些揪心的意外能够绝迹;真的希望,不用在报道中一遍遍提醒如何急救。最大的急救就是防患于未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