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通报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 两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
2016-03-14 09:07:1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孙漫)昨日,市建委对外公布了福州市2015年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及市管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 闽清县后垅小区安置房和阳光环站新城1#地块2个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此外,对被责令局部停工的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综合楼项目、江口村青洲流流盘安置房项目5#楼工程、三江城第3标段、远东丽景5#、6#和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11#楼及其地下室5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督查对象为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扣分排名前30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第三季度检查中被市建委责令全面(局部)停工的项目,每个县(市)区抽取项目不少于4个,具体结合形象进度抽查。督查期间,督查组共抽查建设项目54个,发出督促全面停工改正通知书2份,督促局部停工改正通知书5份,督促整改通知书53份。 市建委要求,对被责令全面停工的项目,督促责任主体限期逐项量化整改,未经复查不得擅自复工。对被责令局部停工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应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现场逐项量化核查。 |
相关阅读:
- [ 03-14]因工程质量等不同程度问题 福州7楼盘工地被停工
- [ 03-10]福州市15日起开查工程质量安全 25日结束
- [ 12-25]湖南省首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预警软件
- [ 12-04]北京加大"楼脆脆"追责 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 [ 12-01]莆田荔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左岸蓝湾等8个项目被通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