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半月遇三次“标错” 专家:商家或故意
2016-03-10 15:13: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一市民半月遇三次“标错” 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靓)“拍成功了,却不发货,网购就不遵循契约精神吗?”日前,海都报报道了榕市民“秒杀”1800条打底裤,却被京东取消订单的新闻后(详见:为啥?福州女子“秒杀”千条打底裤后被取消),又有一些消费者向本报反映,在京东商城网购时,也遭遇了“错价门”。 对此,京东商城在调查后表示,标错信息是第三方卖家因操作失误所致,将加强平台管理。 拍200件1元衬衫 商家不发货不退款 侯先生说,2月19日,他在京东商城上浏览到一件单价仅为1元的男士衬衫,便立即“抢”拍200件。一天后,京东客服致电他说,因卖家“众腾服饰专营店”把衬衫的价格标错,买家需自行取消订单。 “可我取消一次订单,卖家就拒绝一次。”侯先生说,他前后取消了5次,都被卖家拒绝了,“都快20天了,既不发货,也不退款,到底想干吗?” 3月3日凌晨,侯先生又在京东商城“Modernidea女装旗舰店”,“秒杀”了10条1元打底裤,但也被京东取消订单,理由同样为卖家标错价格。 接连碰上“错价门”,让侯先生郁闷不已。但3日当天的另一个订单,让他怀疑,标错商品信息是商家故意为之。“我拍了一箱昆仑山矿泉水,拍前拍后竟是两个规格。”在侯先生提供的订单截图中,记者看到,该商品付款前为“123L×12瓶”,付款后变成了“1.23L×12瓶”(如图)。 京东:将强化审核机制 昨日,京东商城在调查后,回复海都报称,侯先生的纠纷订单,皆是第三方卖家因操作失误所致。而京东将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并强化审核机制,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说,出现标错价有两种可能,一是电商系统出错,二是商家为博眼球。 “出现‘错价门’,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并不能要求电商平台或商家必须发货。”姚建芳说,《合同法》中规定,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明显有失公平,当事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这也就造成部分商家利用低价吸引眼球,然后又以缺货、标错价格为由取消合同,变相达到营销目的。 那么,“秒杀”落空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姚建芳说,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此类网购纠纷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消费者与电商平台双方协商,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至于具体赔偿,京东表示将与消费者充分协商,制定合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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