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社会 > 正文

脐带未脱落就被抱养 福州26岁女子寻找亲生父母

2016-03-08 07:57:11 刘珺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东街综)26年前,脐带还未脱落的她被抱养,如今谢女士已经成家,养父母对她也十分疼爱,但她心中总有一些缺憾:“亲生父母你们在哪?我想亲口叫一声爸妈。”昨日,谢女士向东街派出所求助,希望能够找到亲生父母。

昨日上午,一名女子来到东街派出所,她告诉值班民警:“我要比对DNA找亲生父母。”经了解,女子姓谢,仙游人。她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抱养的,养父母对她十分疼爱,使她健康快乐长大。如今谢女士在福州工作,已经成家,她希望能找到亲生父母。

谢女士已经到省立医院采集DNA,她到东街派出所求助,希望民警能帮她在走失人口的DNA库中进行比对,找到亲生父母。因谢女士户籍不在福州,按照程序规定她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DNA血样,上报入库比对。

昨日下午,记者与谢女士取得联系。据了解,26年前,谢女士的养父母将她抱回家时,她身上的脐带还未脱落。当时,福州的一名依姆作为中间人,将谢女士交给养父母并收取300元费用,当时该依姆只简单地说,是从长乐抱来的孩子。如今26年过去了,依姆早已去世,她的女儿说当年经母亲之手抱养的孩子很多,现在根本对不上号了。

目前,谢女士正想办法寻找亲生父母,希望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