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福州五一路五四路白天平峰期也推广“绿波通行”
2016-02-24 08:20: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若推广,需对现有路口调整 相关人士介绍,“绿波通行”有一定的条件和局限性,受道路的路口间距、交通流量、流向的变化、行驶速度、交通干扰等因素影响,否则绿波效应将难以显现。就比如,车流量饱和的高峰期无法推广绿波。 昨日,该专家说,若是五一五四路平峰期推广“绿波通行”,需要对现有道路和路口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比如,调整左转车道,减少部分道路岔口等,同时还要严管电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减少干扰因素,存在一定难度,需要交警部门专家专项论证。总之,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五一五四路若能推广平峰期“绿波通行”,相当于在路口增设了一座高架桥,将有效提高通行效率。 □延伸阅读 不同道路“绿波时段”也不同 据悉,福州不同道路的“绿波时段”也有所差别。 其中,浦上大道、金山大道、江滨中大道、甘洪路,6时至23时,出城方向实行“绿波”,23时至次日6时,双向“绿波通行”;五一路、五四路,21时至23时,南往北方向实行“绿波”,23时至次日6时双向“绿波通行”;八一七中路在平峰、夜间时双向“绿波通行”。 |
相关阅读:
- [ 12-23]福州市区10条路 元旦前将实施“绿波通行”
- [ 11-21]榕浦上大道试行“绿波通行带” 时速50至55公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