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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国标昨起施行 福州家政业执行标准有难度

2016-02-02 09:23:05 陈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蓉)由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月嫂标准),昨日起正式实施。记者留意到,新标准,不仅将月嫂服务分为六级,而且对从业人员的资格也提出要求,例如年龄应在18岁到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定期参加职业培训等。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还要求月嫂需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福州鑫兴源家政负责人肖先生告诉记者,在标准出台前,家政公司也没有要求月嫂提供无犯罪证明,如果按新标准执行还有一定的难度。省家政华林店负责人林经理称,目前家政市场是卖方市场,尤其是春节期间,好月嫂、保姆等是供不应求,要她们去开具无犯罪证明,需要时间。

福州一警方人士介绍,外地保姆开无犯罪证明,可以去派出所开具,需要暂住证、身份证等证件,但是开具的证明只能证明暂住证期间的记录,其他时间的犯罪记录,需回到保姆户籍所在地开具。据了解,目前在派出所开具证明,没有收费。

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林桂辉坦言,对于家政员的“人品”如何保证,也是家政公司头疼的难题。林桂辉介绍,为了规范化管理,尽可能地保障雇主的权益,目前福州家协旗下46家的会员单位,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涵盖福州上百家的家政门店,都有配备身份证扫描仪,核实从业家政员的身份证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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